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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诉讼离婚,被告不同意离,法院就判不能离,请问法律维护了原告的什么权益?

你好,为了维护婚姻的严肃性,避免冲动离婚,法院在审理第一次上诉离婚的案件时,除了有十分充分的证据表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5种情况的案件外,一般都认定夫妻感情还有修复的可能,判决不准予离婚,如果原告确有离婚意愿,可以在6个月以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审理第二次上诉的离婚案件时,只要没有证据表明夫妻感情还有修复的可能都判决准予离婚。

回复时间:2016-11-24 16:02:17  回复律师:本团队律师  咨询热线:139-8219-5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