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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闹离婚 法院采用竞价方式分割房产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4-10-29   点击数:78

  【案情简介】

  党某与丈夫饶某2000年4月结婚。共同生活中常因琐事发生矛盾,今年3月,原告党某起诉离婚。确定双方感情已破裂,但在分割共同财产等问题上互不让步,尤其是对婚后从他人处购得的一套尚未办理过户手续的单位福利房的使用权争执激烈。

  在听取了双方意见并征得同意后,办案法官确定由竞价过程中出价最高者取得该房屋使用权,再按最高出价认定房屋价值进行分割。最终,丈夫饶某以32万元出价取得房屋使用权,同时支付给党某50%的房屋价款,即16万元,党某放弃房屋使用权。

  【律师解析】

  成都离婚律师沈辉:按照现行法律规定,财产的分割方式分协议分割、判决分割,而判决分割则有实物分割、作价补偿、变价分配三种方式。,在判决分割的三种方式中,变价分配是将房屋卖出去,若其中一方不同意,就不好操作;对于作价补偿方式,尽管有补偿,但会出现金钱比例和实物比例不对等的问题;虽然可以实物分割,而此案中的门面无法平分,怎么来补偿面积少的一方,没有统一尺度。如果单独采用任何一种方式,都会产生矛盾。而竞价分割方式是在尊重当事人处分权利的一种创新,它超越了现行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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