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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协议书范本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4-09-26   点击数:435

  婚姻协议是指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为结婚而签订的、于婚后生效的具有法定约束力的书面协议。在现实生活中,往往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况,准备结婚的双方会在结婚之前签订一个婚姻协议,以此来对婚后的一些事项作出相应的约定。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自愿订下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婚后财产(如家庭内部一切用具、用品等)均属双方共同拥有。婚前购买的资产或有一方姓名的资产均不属双方共同财产。

  2、甲乙双方共同承担婚后家庭建设费用。

  3、双方婚后应相敬如宾、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体贴、坦诚相对,且尊重和爱护对方父母及亲人。  双方任何一方不得向对方隐瞒任何相关家庭利益的重大事项(家庭内部有重大决策之行为由双方协商而定)。

  4、在婚后的日常生活中,双方应共同承担家务,各展所长为家庭作贡献。

  5、结婚满一年后,如甲乙双方相处不和,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则不能拒绝。

  6、如双方育有子女的,甲乙双方每月应抽3天时间,共同在家陪子女或带子女到外面游玩(特殊情况的,需征得对方或孩子的同意)。

  7、甲乙双方应互相尊重对方亲友,如有一方的家族亲友有宴席或聚会,另一方必须参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时,应先征得对方同意,否则不能拒绝参加。

  8、婚姻存续期间,除向家族亲人公布两人的婚姻关系外,甲方可不用向外人介绍两人的婚姻关系。

  9、婚姻存续期间,甲乙双方应相互尊重对方的私隐权,不能随意查看、撕毁、删除对方的信件、手机信息及各类聊天信息等。

  10、婚姻存续期间,甲方可继续维持婚前的生活方式,乙方不能干预。但甲方亦要尊重乙方,不能带有暧昧关系的女朋友回家。

  11、婚姻存续期间,乙方不得与对方以外的任何异性建立暧昧或恋爱或同居的关系。

  12、婚姻存续期间,甲乙双方不得在家庭内部使用显形暴力(对方身体受到伤害)及隐形暴力(言语伤害、精神折磨)。

  13、双方如有一方违反上述任一款,违反次数累计达到一定数量导致双方夫妻感情破裂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离婚,离婚时,上述过错方被视为自动放弃共有财产分割权,且一次性赔偿无过错方精神损失费人民币  圆整(自签订之日起,每年增加  元)。

  14、离婚时如双方育有子女,子女抚养权归乙方,甲方则拥有正常的子女监护权。甲方及其亲人不能以任何理由及手段争夺子女的抚养权,除乙方自愿放弃。

  15、如双方育有子女,在离婚后,甲方每月支付子女抚养费  元以上直至子女  周岁,另外如子女有学业,则每年另加金额为子女年学业所需的  %的人民币,并直至子女学业完成。

  16、婚姻存续期不超  年(含  年)离婚的,除双方共同拥有的资产可分割外,乙方不能向甲方索取赡养费(除子女扶养费)及甲方名下的财产。

  17、婚姻存续期  年至  年离婚的,除双方共同拥有的资产可分割外,甲方还需每月支付乙方赡养费  元以上,直至乙方改嫁。

  18、婚姻存续期  年以上,离婚时乙方可以分得甲方一半财产。(例行此条款,不用例行第17条款)

  19、无论婚前或婚后,任何一方负有的债权、债务,均与另一方无关,另一方不予承担其债权、债务。

  20、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议。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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