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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孕”妻子离婚1个月后怀孕 男子争抚养权失败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4-10-26   点击数:29

  【案情简介】

  两人于2010年结婚,婚后日子过得美满。可幸福的日子仅过了半年,因为柳某迟迟没有怀孕,两家人陷入了深深的担忧和不安之中,章某身上也背上了无形的压力。家人四处打听偏方,遍寻名医。在求医问药的近两年时间里,柳某的心理压力也越来越大,夫妻俩时有争吵,感情也出现了裂痕。最终,2013年春节刚过没多久,两人协议离婚了。柳某最终将孩子生了下来,并一纸诉状将章某告上法院,要求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章某一度怀疑孩子不是他亲生的,可当亲子鉴定确认孩子是他的骨肉后,他又想要孩子的抚养权。

  【法院调解】

  法院主持双方调解,双方达成了和解,章某表示会支付孩子每月650元的抚养费。

  【律师观点】

  成都离婚律师沈辉:张某自动放弃这孩子的抚养权,就现阶段而言章某反悔想再从前妻那里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已无可能。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2周岁以下小孩的抚养权是随母原则。男方能够获得小孩抚养权的条件是女方必须放弃或者是女方的家庭或者是身体不适合小孩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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