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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约定将个人所有的房屋与另一方共有,但没有办理房产加名登记,赠与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吗? 2021-12-27 09:51:03 李丽霞
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全部赠与另一方,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民法典》关于赠与一章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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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应当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罗京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孩子遭受虐待,法院判决变更小孩的抚养权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4-10-23 点击数:4
【案情简介】
李大娘的4周岁外孙女一直跟随母亲与继父生活,但是探望小孩时发现小孩身上有伤痕,李大娘向检察院求助。检察院发现,继父经常对她实施虐待、猥亵,导致其性格孤僻与自闭。之后李大娘通过检察院帮助,向法院起诉变更小孩的抚养权。
【法院判决】
母亲作为小孩的第一监护人,获得小孩的抚养权,但却在共同生活期间没有尽到母亲的照顾与保护义务,致使长期受到虐待与猥亵,奶奶作为小孩的第二监护人,获得小孩的抚养权。
【律师观点】
成都离婚律师沈辉: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孩子行为,或其与孩子共同生活对孩子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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