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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对离婚诉讼的影响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4-10-09   点击数:50

  

       在我国离婚通常有两种方式,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双方采用协议离婚的方式进行离婚,那么双方必须就子女,财产等问题达成一个离婚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不成,那么要求离婚的一方可以诉讼离婚。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一般会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或确属夫妻感情破裂,那么法院会判决离婚。那么在诉讼离婚中,婚外情对离婚诉讼又会有什么样的影响?

  在诉讼过程中,过错证据的收集以及婚外情对离婚诉讼的影响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虑:

  1.感情因素。

  诉讼离婚对双方而言都是不得已而为之,对夫妻感情的破坏更是不可言喻。但走上法庭,并非意味着就一定能够离婚,实际生活中相当数量的夫妻在第一次诉讼离婚中以调解和好或被判决驳回诉讼请求而告终。这样,诉讼离婚后,双方仍然要生活在一起,证据收集的必要性需要深思。

  2.经济因素。

  收集证据费时、费事并要求程序合法。如果夫妻一方对对方了解不足,经济收入、生活方式差距过大,往往收集证据的工作当事人自己难以独自完成,还需要专业的人员进行收集,这笔不菲的费用的效果如何那就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3.诉讼因素。

  并非收集到了证据,就一定是被法庭采信的证据。证据到了法庭上,还要经过质证以及法庭采信的过程。如果对方当事人对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有效性提出异议,或者收集证据的过程中存在程序上的瑕疵,此种证据的证明力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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