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公公婆婆把房子过户给老公了,那这个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吴红
你好,婚内过户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除非公公婆婆书面表示只给男方除外。具体需要看是如何过户的,如果是以赠与的方式给你老公,并且登记在你老公个人名下,属于公公婆婆赠与给你老公的个人财产,跟你没有关系,如果是以买卖的方式过户,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你好,我自己没有出钱,但是对方买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这样有用吗? 2022-09-16 14:50:02 杨聪
你好,实际上一方将个人的房产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属于赠予性质,接受赠予的一方无偿取得财产是不需要出钱的,加了名字赠予行为就已经完成,个人财产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加名,当然是有用的。
被逼结婚后怎么办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4-10-08 点击数:235
[基本案情]
张某于今年3月被其父母逼迫嫁给黄某,双方已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这几个月来,张某感到很痛苦,精神都快崩溃了。那么他到底该怎么办?
[法律分析]
我国《婚姻法》中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民政部发布的《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中规定:“除受胁迫结婚之外,以任何理由请求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因此,张某如果存在受胁迫结婚的事实,而她在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原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该婚姻,而不能申请婚姻无效。
[相关法律知识链接]
《婚姻登记条例》中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11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二)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而按《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的规定,受胁迫的一方要和对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签署双方无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声明书。因此,如果张某的丈夫不愿意一起去申请办理婚姻撤销的,也是不好办理的。建议她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