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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婚姻”换取“二胎梦”,孰真孰假?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4-11-11   点击数:14

  现如今,我国实行计划生育,一般一个家庭一个孩子,这样就使很多人都有一个“二胎梦”的情节,虽然这是人之常情,是可以理解的,但为生二胎而走错路,最终只会自己受罪。

  一夫妻俩人,育有一女儿,生活很幸福,然两人都想要一儿子,可按照计生政策不能再生育二胎,夫妻俩思来想去,最终想到了“假离婚”这一办法,两人想的是:生了二胎后再复婚。可令女子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在其怀孕期间,前夫与别人有染,并产生感情,而且在该女子生下二胎后竟然不愿意与之复婚。

  那么,就此“假离婚”,女方可否撤销呢?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对于离婚判决书中有关解除婚姻关系部分的判决是不能申请再审的,但是对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可以申请再审。其条件是: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四)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法院对不符合前款规定的申请,予以驳回。”因此,女方不能主张离婚无效,也无法追究男方的刑事责任。因双方并未对对离婚财产分割未作处理,女方可就此申请法院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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