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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为网友生子 丈夫起诉获得全部财产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4-10-24   点击数:31

  【案情简介】

  张某是某化工厂的工人,经过相亲认识了妻子李某,二人相处融洽,并在相识半年后,一起走入了婚姻殿堂。婚后的生活让周边朋友甚是羡慕, 但是在妻子开始网聊中发生了改变。李某与男网友关系越来越亲密,直至发展到见面开房的关系,还为男网友生了一个孩子。当发现自己不是孩子亲生父亲后,张某只好起诉李某离婚。

  【法院调解】

  夫妻二人以协议离婚结束了这段婚姻, 孩子由李某直接抚养,抚养费由李某负担,夫妻全部财产由张某所有。

  【律师分析】

  成都离婚律师沈辉:《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应当准许离婚。夫妻之间应当有相互忠实的义务,妻子不顾忌丈夫的感受,义无反顾与他人生育小孩,认定为双方的感情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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