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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约定将个人所有的房屋与另一方共有,但没有办理房产加名登记,赠与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吗? 2021-12-27 09:51:03 李丽霞
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全部赠与另一方,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民法典》关于赠与一章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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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应当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罗京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一方失踪,向法院起诉离婚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4-10-22 点击数:9
【案情简介】
钟某某与丈夫李某某于2004年在民政部门办理登记结婚,结婚之前双方就经常因为琐事吵架,婚后没有几个月就开始了争吵,吵闹后,丈夫一气之下离家出走,再也没有回来。钟某某九年来一直等待丈夫回来,其中一次向法院起诉离婚,以无法找到人为由而撤诉,第二次起诉离婚,但没想到法官核实双方当事人身份信息时,发现女方提供的男方身份信息与法院查询到的有出入,要求女方撤诉。
【以案说法】
成都沈辉律师解析:
若男方是用真实身份信息登记结婚,属于民事诉讼,如果下落不明超过2年,女方可搜集相关证据材料,如找派出所出具证明、找证人证言等,到法院起诉离婚;若男方是以虚假身份信息登记结婚,女方可提起行政诉讼,撤销婚姻登记行为,如果婚姻无效,那么女方属于未婚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