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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失踪,向法院起诉离婚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4-10-22   点击数:9

  【案情简介】

  钟某某与丈夫李某某于2004年在民政部门办理登记结婚,结婚之前双方就经常因为琐事吵架,婚后没有几个月就开始了争吵,吵闹后,丈夫一气之下离家出走,再也没有回来。钟某某九年来一直等待丈夫回来,其中一次向法院起诉离婚,以无法找到人为由而撤诉,第二次起诉离婚,但没想到法官核实双方当事人身份信息时,发现女方提供的男方身份信息与法院查询到的有出入,要求女方撤诉。

  【以案说法】

  成都沈辉律师解析:

  若男方是用真实身份信息登记结婚,属于民事诉讼,如果下落不明超过2年,女方可搜集相关证据材料,如找派出所出具证明、找证人证言等,到法院起诉离婚;若男方是以虚假身份信息登记结婚,女方可提起行政诉讼,撤销婚姻登记行为,如果婚姻无效,那么女方属于未婚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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