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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约定将个人所有的房屋与另一方共有,但没有办理房产加名登记,赠与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吗? 2021-12-27 09:51:03 李丽霞
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全部赠与另一方,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民法典》关于赠与一章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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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应当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罗京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离婚时如何收集共同财产证据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4-09-12 点击数:201
一般而言,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证据的收集关系到夫妻双方能否判决离婚,而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的收集直接影响当事人分割财产多少的问题。
常见的几种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收集:
【房屋】
实践中这方面需要收集的证据主要存在两类:
一是房屋属于共同财产,但产权证书在另一当事人手里,且不予认可。
对于这种情况,当事人既可以自己去取,也可以在委托律师去调查取证。当事人自己去的话,需要准备身份证复印件。如果委托律师调查取证,律师会在接受委托后,在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领取律师调查函,并携带自己的律师证件,去房产所在的房产部门去调查该房屋的产权档案,查询复印完相关资料就可以作为证据提交给法庭。
二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偷偷购置房产,另一方不了解具体信息。
这种情况下取证的难度大,律师一般无法为您取证,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
【存款】
夫妻虽然生活多年,但有的当事人不知道自己家存了多少钱?在哪个银行存的?出现这种情况在实践中虽然常见,但是对于取证可就提出了难题。
如果当事人只知道存款在哪个银行存着,但不知道帐号及数额,这种情况下可以申请法院调查,一定让法官把整个存款明细打印出来。
如果当事人对存款的银行、帐户、数额等都一概不清,那么,在实践中法院是不会受理调查证据的申请的,必须提供相关的存款信息,否则无法查询。
【股票、基金等有价证券】
查询一方当事人在婚姻存续期间股票、基金方面的证据,也需要申请法院去调取。一般需要申请人提供股票、基金开户的证券公司、资金帐户及交易密码等信息。
【股权】
如果夫妻离婚时,双方还涉及股权的分割问题,就需要一方当事人向法庭提供另一方在公司所占股权的比例。否则,会影响当事人对股权的分割。在司法实践中,法院确认股权比例一般以该公司在工商局的登记资料为准。所以,遇到这种情况,当事人必须去该公司所在的工商局,进行工商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加盖工商局印章。工商登记查询一般比较详细的介绍了公司的注册资金、经营范围、股东的股权比例以及公司股东的变更情况等等。如果当事人自行查询,需要携带身份证。也可以委托律师查询,查询时还要缴纳相关的费用,比如打印费等。
【保险】
随着人们生活理念的发展,投资保险业也进入了人们生活中,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又出现了分割保险利益的问题,涉及这个问题,就要进行取得这方面的证据材料。实践中离婚时涉及分割财产的主要是人身保险存在的争议最大,因为牵连到受益人、被保险人的人身权的问题。而家庭财产保险则随着财产的归属划分而自然分割了。这种情况可提供保险当事人的身份证号码,申请法院调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