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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约定将个人所有的房屋与另一方共有,但没有办理房产加名登记,赠与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吗? 2021-12-27 09:51:03 李丽霞
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全部赠与另一方,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民法典》关于赠与一章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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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应当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罗京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切记离婚协议不能草签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4-10-08 点击数:347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会看到许多离婚的案件,而一谈到离婚,就会涉及财产,子女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都和双方的利益息息相关,因而出于对自己利益的考虑,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一定要谨慎。
离婚协议书应包括下列事项:
1 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 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用度、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 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目和价值并附清单);
4 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了债责任;
5 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6 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补偿的方法、期限;
7 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看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8 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9 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10 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