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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财产协议如何写,是否有效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4-06-23   点击数:9

同居财产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同居时就同居期间的财产如何分配签订的协议。

对于协议的效力问题,原则上只要同居财产协议不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及社会公序良俗,协议双方签字就具有法律效力,对协议双方就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同居财产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及有效。如,已婚者与他人同居,双方约定财产归未婚者所有。如果此协议侵害了已婚者配偶的合法权益,则此协议属于无效协议。因此,同居财产协议是否有效还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另外,对于同居财产协议是同居双方对同居期间及同居之前所有财产进行约定所签订的协议。因此,同居财产协议需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协议双方的姓名、住址、年龄、婚姻状态、身份证;

2、 协议双方对同居期间需要约定的事情进行的约定,如,同居期间财产的归属,解除同居关系时财产的分割,同居期间子女的抚养情况。

3、 协议时间,如该协议自签订时起两年之内有效,或者至解除同居关系时有效。

对于同居协议的签订需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协议双方当事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订立同居财产协议必须出于双方自愿,任何一方均不能对另一方采取隐瞒、欺诈、胁迫的方式,也不能乘人之危。基于不真实的意思表示而订立的协议是无效的。

3、同居期间财产协议的对象必须是同居一方或者双方合法拥有的财产,不能处分属于其他人的财产,不属于同居双方所有的财产不能成为财产协议的客体。

4、同居财产协议的内容必须合法,既不能规避法律,也不能违反公序良俗。

5、在写同居财产协议时,要尽量对财产的形式等作详尽的约定,以便日后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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