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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不可适用协议离婚?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4-11-18   点击数:101

  在我国,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而就协议离婚而言,它是指男女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就离婚的相关法律问题达成协议,经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认可后使婚姻关系归于消灭的离婚方式。那么是不是所有的夫妻都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进行离婚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了。

  就不适用协议离婚的情况而言,主要由以下几种:

  1、离婚一方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现在民事行为能力人;

  2、涉外婚姻;

  3、离婚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的;

  4、双方对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等存在分歧,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

  5、只有一方要求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的。

  而就所谓的不适用协议离婚的情形来说,又主要由以下几种:

  1、一方要求离婚的;

  2、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

  3、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4、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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