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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遗赠抚养协议的法律后果以及解除时的处理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4-09-04   点击数:26

  【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后果】

  1、遗赠扶养协议在签订后即对双方发生法律效力;

  2、遗赠扶养协议签订后,遗赠人与其子女、扶养人与其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因此而解除;

  3、遗赠扶养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协议的各项规定。扶养人有负责受扶养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受扶养人有将自己的财产遗赠给扶养人的义务,协议中指明的财产,其生前可以占有、使用,但不能处分。

  4、遗赠扶养协议签订后,并非不可撤销,对于扶养人不认真履行扶养义务的,受扶养人有权请求解除协。

  5、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

  【遗赠抚养协议解除方式】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2、因抚养人无正当理由不按约定履行抚养义务而解除;

  3、因遗赠人的原因而解除。

  【遗赠抚养协议解除时的处理】

  遗赠扶养协议体现了遗赠人和扶养人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遗赠人享有受扶养的权利,但同时应当承担生前妥善保管遗赠财产并在死后将财产转移给扶养人所有的义务;扶养人享有在遗赠人死后取得遗赠财产的权利,但必须承担对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

  根据《继承法意见》第56条的规定,如果是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如果是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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