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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关注遗赠扶养协议的哪些内容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4-10-12   点击数:10

  

       这里所谓的遗赠扶养协议是指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平等、有偿和互为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法律关系。 我国法律中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此外,也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此协议。

  那么在签订遗赠遗赠扶养时应着重关注哪些问题?

  1.遗赠抚养协议不同于遗赠,遗赠扶养协议以受赠人承担遗赔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为重要条件,实际上是一份双务合同,要双方共同签署才能生效。

  2.遗赠抚养协议的扶养人应该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外的其他个人或集体组织。法定继承人本来就有赡养义务,不属于此范围。

  3.在继承时遗赠抚养协议优先于遗嘱和遗赠。即使被继承人在签订遗赠抚养协议之外另立遗嘱且内容与遗赠抚养协议冲突,也应该以遗赠抚养协议为准。

  4.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应该尽量明确。目前我国法律对遗赠抚养协议的规定并不是很详尽,大多只是一些原则性规定。而现实中如何“扶养”才是符合条件的“扶养”是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如果没有明确的约定就可能产生争议,且“扶养”的时间可能会比较长,双方发生变化的可能性就都会增大。因此,对如何“扶养”,中途发生变化如何处理等各种问题,应该尽量在协议中事先明确。以免双方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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