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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公证的优点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11-17   点击数:1

 

  从法律角度来看,婚前财产公证起到一个证据作用,以减少发生纠纷的可能。是否选择婚前财产公证,完全是的选择。随着社会的发展,由于婚姻财产引起的法律纠纷问题日趋上升,如何认定婚前财产的范围和产权归属成为司法实践中最棘手的问题之一、也是婚姻纠纷中双方经常争议的焦点。所以,我国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是近几年来新开办的一项公证业务,它有助于明确婚前财产的数量、范围、价值和产权归属,是解决婚姻、财产纠纷的可靠的法律依据,对于稳定家庭关系和财产关系,预防婚姻纠纷,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收到了明显的社会效果。

  财产公证的程序是:当事人应当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并应当提交: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定协议有困难的,公证机关可以代为书写);

  (3)有关的产权证明,如个人所有房产的房产证;

  (4)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如己婚夫妻的结婚证书等。

  总之,婚前财产公证在我国还是一个新鲜的的东西,在法律上,对于日趋上升的离婚现象他是一个理智的做法,有助于家庭的稳定,社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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