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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要如何进行?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12-30   点击数:8

  第一步,当事人要准备如下几种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的还要带上。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权;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

  第二步,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第三步,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

  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正接待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第四步,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面前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通过上述四步,婚前财产公证的办理程序履行完毕,两周后当事人可以凭收费单据来领取公证书,如果双方都抽不出时间来领公证书,也可以在预交邮费后享受“邮递送达”服务。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的程序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对夫妻双方或未婚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或婚后财产)和债务的范围和权利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分两种形式:

  一是未婚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

  二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协议,办理公证。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由当事人一方的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公证处受理。应当提交的材料:

  1、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等)。

  2、财产的产权证明。

  3、结婚或未婚证明。

  4、协议书草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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