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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失踪多年妻子与他人同居算重婚吗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4-29   点击数:64

  重婚是指双方或者一方有配偶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或者虽然未登记但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实际上已构成重婚的。基于一夫一妻制的原则,法律对于同时存在的两个婚姻关系(包括法律婚和事实婚)是不支持的。但根据现实情况和产生原因的不同,在处理具体案件的时候,法律不会一概认定这样的行为就是重婚。婚姻本身是指男女双方以永久地生活为目的而结成的社会关系,共同生活应该是婚姻的一个本质上的特征,失踪多年说明夫妻之间应有的婚姻的实质性已经弱化,只剩下经过婚姻登记这个形式上的特征了。因此对于你再与他人同居的行为不能作为重婚处理。《婚姻法》第32条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20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4条规定:“申请宣告失踪的利害关系人,包括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与被申请人有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人。”可以根据事实情况到当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然后与其解除婚姻关系,再与他人缔结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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