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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家2000万的父母离婚 “女儿”一分钱没得到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3-20   点击数:23

  强强和朵朵本是亲兄妹,但朵朵出生后不久就被父母“送给”小姨,成了她的女儿……10多年后,他们的父母程峰与李佳洁闹离婚,面对2000万元家产,两人想给儿子和女儿都分点财产,可在法律上,朵朵并非他们的女儿,所以她一分钱都得不到。日前,北塘法院受理了这样一起离奇的富豪离婚案,夫妻要求对两人名下的别墅、商铺、名车、公司进行分割,同时提出,分割财产时要兼顾儿子和女儿的利益。可法官在审核这户家庭的户口簿时却发现,夫妻名下仅有儿子一人,他们口中的“女儿”并不存在,法院遂决定在这起离婚诉讼中对“女儿”的利益不予考虑。

  程峰与李佳洁于1996年结婚,婚后一年生下了儿子强强。两口子白手起家,铆足了劲头齐心协力打拼事业,逐渐积攒下了丰厚的家业,除公司资产外,两人名下的房产近十处,车子4辆,财产约有2000万元。

  但事业的顺风顺水并没有让两人的感情愈加牢固,相反,他们因感情不和常常发生争吵,情绪激动时砸门、砸车,还一度惊动了派出所。闹了一年多,两人决定离婚。

  北塘法院在受理这起离婚案后,分别找夫妻两人调解,但两人都坚决表示要离婚。在庭审中,这对夫妻突然提出,他们还有一个女儿朵朵,要求法官在分割财产时同时考虑儿子女儿的权益。

  庭审法官查看了相关户籍资料后,发现程峰和李佳洁名下只有一个儿子,两人口中的“女儿”朵朵并没有出现在这个家庭的户籍中。在调取朵朵的户籍资料后,法官发现,朵朵的常住人口登记卡上写明母亲是李佳丽。

  结合夫妻两人的陈述,法官推断,这对夫妻生下了女儿朵朵,可是,朵朵属于超生,上户口会很麻烦,而且免不了缴一大笔罚款。夫妻两人想到了李佳洁的胞妹李佳丽,因为李佳丽有生二胎的指标,朵朵的户口如果放在李佳丽家庭户籍中,问题就迎刃而解了,所以,朵朵就成了小姨的女儿。

  日前,北塘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准许程峰、李佳洁离婚。但对于朵朵的身份,现有证据并不能证明她是夫妻两人的婚生子女,因此,法院在这起离婚诉讼中对她的权益不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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