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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婚,还能有婚假吗?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3-23   点击数:82

  复婚请婚假遭拒

  今年46岁的老王和45岁的小霞是同事,于1989年结婚,婚后两人感情一直很好。但在2006年,老王爱上了一个女孩,一气之下小霞跟老王离了婚。

  离婚后,老王逐渐觉得跟那个女孩性格不对路,开始怀念前妻的温柔体贴。因为在同一个单位,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老王又开始找小霞吃饭、一起上下班。后来,老王向小霞提出了复婚请求,考虑到复婚能使孩子有个良好的家庭环境,且老王的悔改态度很好,小霞同意了。

  2012年8月,两人顺利地办理了复婚手续。复婚后,为弥补离婚这几年小霞所受的委屈,老王主动提出请婚假去度蜜月,小霞也同意了。然而,当他们去公司请假的时候,人事经理却翻出《员工手册》说:“你们复婚是好事,应当祝贺,但是公司《员工手册》已经对申请婚假的条件写得很清楚,在本公司工作时登记结婚的初婚者方可申请婚假。”

  老王觉得奇怪,因为他听说再婚是可以享受婚假的。可是,人事经理的回答让老王很不高兴:“你们是复婚,已经在公司享受过婚假了,如果重复休假,其他员工会有意见的。”

  复婚职工 该不该有婚假

  复婚职工究竟可不可以请婚假?记者就这个问题进行了调查,结果很多人被问蒙了。最后,大家的结论很明显地分为两派:一派认为,应该可以享受婚假。首先,复婚也属于再婚,既然再婚就可以享受婚假;其次,法律并没有规定复婚不能享受婚假,婚假的条件是依法结婚,因此只要是依法结婚,就可以享受婚假。另一派则认为,不应该给予复婚员工婚假,因为两个人都已经享受过婚假了,如果还可以再请婚假,那么就能重复休假了。极端的话,两个人可以没事就离婚、复婚,再离婚再复婚,这样能多出来不少假期。

  市人社部门的有关劳动法专家答复“复婚是再婚的一种形式,也可以请婚假”。再婚是指一方在配偶死后或双方离婚以后与他人再次结婚的行为,根据《关于对再婚职工婚假问题的复函》(劳社部函[2000]84号)的相关规定,“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单位对再婚职工应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同初婚职工一样的婚假待遇。”而复婚是指离了婚的男女重新和好,再次登记结婚,恢复夫妻关系。复婚也属于再婚,只不过是一种特殊的再婚。既然再婚可以享受3天的婚假,复婚也应该享有。只要是依法结婚的员工,不管是初婚、再婚,还是复婚,都可以向单位申请婚假。公司规定只有初婚者方可申请婚假,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另外,晚婚假只对初婚员工适用。根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男女双方按法定婚龄推迟3年以上依法登记结婚的为晚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晚婚的,增加婚假12天,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老王和小霞虽然年龄不小了,但不是初次结婚,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晚婚,因此不能享受晚婚假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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