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夫妻一方约定将个人所有的房屋与另一方共有,但没有办理房产加名登记,赠与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吗? 2021-12-27 09:51:03 李丽霞
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全部赠与另一方,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民法典》关于赠与一章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
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应当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罗京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到底要不要做?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3-18 点击数:13
(一)夫妻财产约定协议是解决婚姻纠纷、财产纠纷的可靠法律依据。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夫妻财产越来越多,加之现代社会离婚率的上升,夫妻之间为经济问题闹矛盾、法庭上夫妻双方争夺财产的事情常有发生。为了避免以后不必要的纠缠,减少举证的麻烦,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是一种理性的选择方式。
(二)夫妻财产约定协议有利于稳定家庭关系、财产关系。
在现代多元化的婚姻关系中,夫妻财产来源越来越多样化,财产关系越来越动态化,使得夫妻财产更难界定。新婚姻法虽然对夫妻共有财产和夫妻个人特有财产的范围作出了明确规定,但在实践中,发生纠纷时,往往因一方的恶意行为致使另一方举不出应有的证据,导致个人财产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被视为个人财产。倘若在夫妻双方感情很好的时候,事先做好财产界定,对夫妻财产进行约定并对该协议进行公证,反而会更加保障夫妻之间的感情。
(三)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可以保护再婚者的合法权益,为再婚扫除障碍,有利于社会稳定。
再婚者首先面临的问题是家庭的财产问题,担心自己积攒了大半辈子的财产被对方所侵占。另外,夫妻一方担心另一方去世后的财产继承问题,也为了保障各自子女的合法权益。解决这类矛盾的最好办法就是夫妻对财产约定,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就如为自己的婚姻买一份家庭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