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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索赔“婚姻过错费”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9-11   点击数:33

  丈夫包二奶,妻子索赔“婚姻过错费”。
 
  一对夫妻闹离婚,妻子称感情破裂是丈夫长期包二奶所致,因此要求赔偿50万元“婚姻过错费”,并按以前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离婚。
 
  原告某公司老总胡汇明和其代理律师称,1981年,他和妻子刘某自由恋爱并结婚。婚后他才发现刘某猜忌心非常重,并为此常和他大吵大闹。同时,妻子还威胁他说:“要我就不能要你妈。”1999年9月,两人正式分居,并萌生和妻子离婚之意。其女儿和她的父亲是同一“战线”,她作证说胡要离婚是因为“夫妻性格不和”,并透露妈妈脾气粗暴,她是在爸妈的吵闹中长大的,妈妈还常常辱骂奶奶。
 
  被告刘某和其代理人称,婚后双方虽磕磕绊绊,但感情尚好。后来,夫妻双双下海创办公司。1996年,胡汇明和公司一女员工有不正当往来,后来女员工服安眠药自杀未遂。1998年,胡汇明又和该公司一名刚毕业来上班的张颖(化名)有不正当往来,随后两人同居生活。去年2月28日晚11时许,刘某和两名朋友在胡某和张某的租住房当场捉住2人。胡某立即向妻子求情说:“不要把此事告诉女儿,我们离婚算了。”当即,双方签署离婚协议:胡某把一辆桑塔纳轿车折价15万元分给女方,年底前再给刘某15万元;从2003年到2005年,每年支付5万元等。后来,胡某毁约才把自己推上法庭。她要求法院按照双方签定的离婚协议离婚,同时要胡某为自己包二奶的过错赔她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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