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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约定将个人所有的房屋与另一方共有,但没有办理房产加名登记,赠与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吗? 2021-12-27 09:51:03 李丽霞
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全部赠与另一方,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民法典》关于赠与一章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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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应当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罗京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老伴放弃继承权,我能否提出异议?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4-03 点击数:33
【法律咨询】
我老伴兄弟姐妹三人,她老小,有一个哥哥和一个姐姐,最近,他们兄弟姐妹三人就商量把老人的遗产让大哥自己继承,她和姐姐放弃继承权。我老伴没和我商量,就放弃继承权,她这样做是不是侵犯了我的财产所有权?
【律师咨询】
财产继承权是指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生前立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继承权与一般财产权不同的是,继承权与继承人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具有明显的人身性质,权利优先于一般财产权。继承的放弃,是指继承人作出的放弃其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是继承人对其继承权的一种处分,须以明示的方式作出。作为特定的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只是对自己的权利的处分,与配偶无关。配偶没有继承对方父母遗产的权利,因此就不享有对此财产进行如何划分和处理的权利。
曾大爷的老伴作为遗产的继承人,有权决定是否接受遗产,曾大爷无权干涉,曾大爷的老伴放弃继承权,是对自己权利的处分,是合法行为。对遗产的接受与放弃是继承人独享的处分权,其他人不得干涉,所以曾大爷也就无权要求其配偶放弃或者继承要经过曾大爷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