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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隐瞒性取向结婚离家出走 妻子起诉离婚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4-03   点击数:94

  【案情简介】

  2006年,32岁的艾女士与洪先生经人介绍认识,2007年5月两人结婚。艾女士诉称,婚后丈夫一直不与她进行夫妻生活,她经调查得知,丈夫是同性恋,为了遮蔽社会舆论及家庭压力,用结婚来隐瞒是同性恋的事实,艾女士便与丈夫长期分居。

  艾女士称,丈夫深深地伤害了她的感情,使她的精神受到极大打击,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双方婚姻关系。案件审理期间,洪先生未出庭应诉。

  【法院判决】

  法院查明,自2009年起,艾女士与洪先生就处于长期分居状态,洪先生曾提过离婚,但经双方父母劝说又放弃,2012年3月,洪先生离家出走,就与家人失去联系至今未归。

  法院注意到,洪先生离家出走已数月,没有尽到对家庭的责任,结合原被告双方父母意见,认为夫妻感情已破裂,判决二人离婚。

  【法官说法】

  依据我国《婚姻法》,将感情是否破裂作为法院是否判决离婚的主要标准。还有一种更为“棘手”的案件,即不要求离婚,而是基于对方系同性恋要求撤销这段婚姻。不久前一中院刚审结一起案件,女方婚后发现男方系同性恋,遂以欺诈为由要求撤销婚姻。女方认为,如果走离婚程序,她身份登记信息中的婚姻状况将被登记为离异,而如果法院判决撤销婚姻,她的婚姻状况将会恢复为未婚,况且她虽与男方结婚,但并未与其发生性接触,尚系处女,登记为未婚更能够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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