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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爱情,彩礼不是必备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4-27   点击数:113

  离结婚不到一个星期了,忙着筹备结婚,市民黄女士累得不可开交。虽然很累,但是在黄女士的脸上依旧可以看到幸福二字。

  黄女士去年11月和老公在同事的牵线搭桥下认识,互生好感的二人很快就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认识的第一个周末便回男方家见家长,第二个周末就见女方家长。双方家长对未来媳妇儿(女婿)都很满意。

  今年2月,两人登记结婚。现在,两人正忙着筹备婚宴的事。

  从认识到恋爱再到结婚,这么短的时间,这么快的速度。有没有遇到彩礼上的问题?黄女士说:“完全没有考虑这个问题,感情到了位,这些都是可以商量的。”

  据笔者了解,黄女士的结婚几乎没有涉及到彩礼的问题。考虑到男方的经济条件,买房是女方父母出的钱首付,黄女士和老公自己承担房贷。除此之外,男方也没有给女方彩礼,只是过年回家的时候给女方女方父母购置了一些东西。

  当笔者问到,这样是否觉得委屈或是吃亏时,黄女士这样回答的笔者,“我以前也想过找一个条件好一点的,至少结婚的时候买房不要我家出钱。但是,缘分这个东西是很奇妙的。当你遇到了那个人,你原来所设定的一切条件也许他都不满足。但是,你就觉得他是对的那个人,你就会把所有的条件都放下的。彩礼、房子那些,就变得没那么重要了。”黄女士的一席话让笔者不由心生佩服,在这个被“宁愿坐在宝马里哭,也不要坐在自行车上笑”的观念影响的时代,黄女士的婚姻观确实给许多人上了一课。她用行动证明了,婚姻的幸福与彩礼钱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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