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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结婚无效的情形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11-03   点击数:0

 根据《婚姻法》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其中,关于第一款的理解有以下情况:

     认定重婚,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依据有关司法解释,重婚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上重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二是事实上重婚,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其中,关于第四款的理解还有以下情况:

     如果双方按风俗形成的并被亲友认可的婚姻,没有申请婚姻登记,其中一方未达到法定年龄,在未达到法定年龄一方足龄时申请婚姻登记,此婚姻认定有效,有效日从事实婚姻开始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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