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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反家暴法也应适用于同居关系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3-19   点击数:6

  今年两会期间,反家庭暴力法成为代表们关注的焦点。“现在许多人,特别是年轻人选择同居而暂时不考虑结婚,如果发生暴力事件该怎么处理?”全国人大代表、澳门妇女联合总会副会长容永恩表示,同居关系目前被排除在家庭暴力的“家庭成员”范围内,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越来越多的人特别是年轻人选择不结婚而是同居,如果受到暴力侵害,就没有办法得到保护。不把同居关系考虑在反家暴立法里,不适应现实社会的实际情况。

  容永恩强调,澳门目前正在制定的反家暴法不但考虑了同居关系,而且还将前配偶也纳入法律保护范围。政府要提供便捷途径,让受害妇女们能够及时反映家暴情况。在这方面,妇联、社区等组织应当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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