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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有哪些救助措施?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12-08   点击数:85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对家庭暴力的受害者的救助措施主要有:

  1、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调解。

  2、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者有权提出请求,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

  3、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只爱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对加害者予以行政处罚。

  4、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也可以将对方事实家庭暴力作为确认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依据,要求离婚。受害者也可以同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令加害者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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