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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约定将个人所有的房屋与另一方共有,但没有办理房产加名登记,赠与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吗? 2021-12-27 09:51:03 李丽霞
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全部赠与另一方,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民法典》关于赠与一章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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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应当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罗京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夫妻散伙先分割财产 离婚如何防止转移财产?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5-19 点击数:162
合伙创立公司,事业步入正轨,收入逐渐丰厚,膝下育有一子,李某和张某是典型的创业夫妻搭档,一度成为众人艳羡的对象。近日,这对携手二十多年的夫妻,成为当地媒体关注的焦点。原来,男方诉请离婚不成,起诉要求分割家庭财产!成为该市首例婚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案。
据悉,李某和张某勤恳创业,岂料天有不测风云,因业务经营和为人处世等方面欠缺沟通,使得夫妻感情淡化,时常发生争吵,最终一发而不可收拾,丈夫打算好聚好散。妻子反对离婚,认为夫妻尚有感情,法院驳回了离婚请求。
离婚没有成功,李某再次提起诉讼,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因为妻子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侵害了他的财产权益。
如今,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李某起诉是否属实,证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问题,都有待法院加以确认,官司输赢尚未尘埃落定。
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却要分得清清楚楚,除非AA制家庭,否则估计没人能接受这样的婚姻模式。那么,从法律角度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何防止配偶转移财产呢?
婚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非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此处的“重大事由”,主要指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也就是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现夫妻一方严重侵害配偶财产利益的法定情形,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前提条件下,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在离婚案件中,为防止夫妻一方转移、隐藏、变卖等损害共有财产,另一方可以在提出离婚诉讼的同时,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人民法院将根据申请,依职权对家庭共有财产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财产保全的,通常需要申请人提供担保,最好事先收集充分详实的证据,否则法院会裁定驳回申请。
常言道,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既然夫妻相濡以沫走过二十多年岁月,彼此脾气秉性了解得一清二楚,相互尊重和体谅,没有过不去的坎儿,非要离婚闹得满城风雨,把昔日恋人视为今后仇人,这样有百害而无一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