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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判决书写隐私真尴尬 北仑法院开人性版“离婚证明书”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4-21   点击数:34

  昨天,来自河南的王先生在宁波北仑法院领到一份“离婚证明书”,这份比离婚判决书简略许多的材料,让他如释重负。这是该院新晋推出的一项服务,化解了一些当事人的尴尬。

  王先生早年和妻子一起来北仑工作,后来两人感情转淡有意离婚,但因为在财产分割上有分歧,两人只是分居,没有正式办离婚手续。王先生在过年回老家时认识了另一名女子,两人开始交往。

  今年,王先生下决心准备回老家工作,开始新生活。2月,他起诉到北仑法院要求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经过审理,法院在近日判决准予二人离婚,并分割了二人财产。

  本来事情到这里已经结束,王先生却向法官提出了一个难处。他说,自己回老家后会很快结婚、买房,办这些事的时候经常要提供离婚证明,虽说有了法院的离婚判决书,但上面涉及的内容比较详细,不想让别人知道那么多。“感情怎么破裂的,财产怎么分的,都是我个人私事,总是拿给别人看也蛮尴尬的,我只要对方能确认我的离异身份就可以了。”

  事实上,王先生的担心法院已经考虑到了。最近,北仑法院推出了一项为当事人出具离婚证明书的服务,王先生也在昨天顺利拿到了这份证明。

  法官介绍,以前就有一些离婚案件的当事人跟法院反映过,需要提供婚姻状况证明时,能出示的不是判决书就是调解书,上面大多记载了离婚的详细情况,像个人情感经历、财产分配等等,“展示”给外人时带来很多尴尬。

  北仑法院研究后,推出了为当事人出具“离婚证明书”的服务,并统一做法,离婚证明书上只记载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身份、生效法律文书案号、类型及生效时间,其他信息隐去,再加盖院章以示权威。

  “离婚证明书”的出具流程是,经调解离婚的案件,当事人当场申请的,由承办案件的庭室经手出具;经判决离婚的案件在判决生效后,以及调解离婚之后,当事人凭本人身份证及生效裁判文书向法院立案庭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庭核实后出具。

  【知识链接】

  不是有离婚证吗 为什么还要证明书

  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由民政局发给离婚证,一种是经过起诉,由法院判决离婚或者调解离婚,这种情况下由法院送达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不再发给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是证明婚姻关系已经不存在的有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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