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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纠纷】沈律师代理刘女士的女儿抚养费案件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5-22   点击数:14

  刘女士与自己的丈夫登记结婚后不久,生下了小女小婷,这段期间一家人感情尚好,可是随着自己的丈夫下岗后,无法接受这个打击,丈夫开始酗酒,多次劝阻丈夫,丈夫不耐其烦,干脆离家,独自一人生活,再也不管自己与小婷的生活问题。刘女士只能靠做保洁员维持生活,但是实在无力养活小婷。经过朋友的介绍,认识到成都资深婚姻家庭律师沈辉。

  沈律师告知刘女士,婚姻法规定,父母对于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自己有权利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小婷的父亲不管家里情况,母亲可以作为小孩的委托代理人向法院起诉父亲支付抚养费。这样的要求符合法律的规定,法院应当受理并且获得支持。刘女士详细分析沈律师的法律意见,决定委托沈律师代理抚养费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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