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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出生被抱错?亲子鉴定破谎言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5-22   点击数:30

  人们常说“女儿是老爸的掌上明珠”,不过如果突然有一天发现被自己视为“掌中珠”的女儿并非自己亲生,那滋味可不是一般人所能体会的。近日,某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宗离婚案件,提起诉讼的男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申请离婚,被依法判准。

  妻子怀孕丈夫生疑

  2005年,年仅17岁的男青年小姚在打工时结识了比自己大两岁的女青年小陈,并于两年后开始谈恋爱。2008年,双方按农村民间习俗举行婚礼并开始了同居生活,同年8月生育大女儿。2012年两人补办结婚登记手续,次年又生育了小女儿。

  小姚待两个女儿一直不错,只是妻子在怀上小女儿的那段时间,夫妻关系比较紧张。据小姚称,那阵子妻子在外面赌博输钱后经常跟人在娱乐场所喝酒且夜不归宿。在妻子怀孕后,小姚从朋友们的玩笑中开始对妻子起疑,这种疑虑随着小女儿的降生也未打消,只是出于男人的自尊以及对小女儿的疼爱让他宁愿“糊涂”一回。然而,随着夫妻双方经常因一些家庭琐事争吵不休,妻子小陈又好吃懒做、赌博成性,加上看到小女儿越长大越不像自己,小姚再也无法装糊涂了,于是带着小女儿去做了个亲子鉴定。

  鉴定结论给了小姚当头一棒——小女儿根本不是他的亲生骨肉!在丈夫的盘诘下,小陈辩解说孩子可能在医院里被人抱错了。看到妻子在事实面前还不愿向自己坦诚交心,小姚终于下决心结束这段没意义的婚姻。他随即向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同时请求法院判决大女儿归自己抚养。

  两次鉴定真相大白

  区法院受理此案后,主办法官鉴于被告小陈一直辩称孩子是出生时在医院被人抱错,建议夫妻两人一起带小女儿去鉴定中心再做一次三方亲子鉴定。本次鉴定结果完全推翻了“孩子被抱错”的说法:小女儿跟小姚之间没有亲子关系,跟小陈之间却存在亲子关系。

  小陈在得知这一结果后,又改称小女儿可能是她在醉酒的情况下被人强奸后怀孕所生的。法官当即建议她报警,但小陈没有采纳法官的意见。据小姚称,在两人一起从法院回家的路上,小陈再次试图抢夺小姚的文件袋,未遂后就一个人独自下车走了,其后一直处于失联状态。

  法院经传票传唤,被告小陈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依法缺席审理了此案,最终判决对原告小姚的诉求予以支持,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大女儿由原告抚养,抚养费由原告自行负担。

  律师视点

  不忠实应承担后果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夫妻应当互相忠实,并明确规定如夫妻一方有违反忠实义务的行为,另一方有权请求离婚及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小姚与小陈虽属自愿结合,但婚后小陈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并非婚生育一女孩,违反了夫妻间应当互相忠实的法定义务,致夫妻感情破裂,过错在于被告小陈,现原告小姚请求离婚,依法可予照准。

  另外,本案中小女儿并非小姚亲生,小姚本不应承担小女儿的抚养义务,小陈应返还小姚为小女儿支出的抚养费用。但由于小姚在本案中没有提出此项请求,根据民事诉讼中的“不告不理”原则,法院判决对此没有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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