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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过户给老公了,那这个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吴红
你好,婚内过户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除非公公婆婆书面表示只给男方除外。具体需要看是如何过户的,如果是以赠与的方式给你老公,并且登记在你老公个人名下,属于公公婆婆赠与给你老公的个人财产,跟你没有关系,如果是以买卖的方式过户,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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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没有出钱,但是对方买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这样有用吗? 2022-09-16 14:50:02 杨聪
你好,实际上一方将个人的房产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属于赠予性质,接受赠予的一方无偿取得财产是不需要出钱的,加了名字赠予行为就已经完成,个人财产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加名,当然是有用的。
妻子起诉离婚 男子拿出“账单答辩状”要其还钱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4-14 点击数:73
“车费1000元,每月买菜600元,住宿2000元,看电影500元……”,从恋爱到结婚,从相识到分离,男子用一张账单记录开支明细,妻子起诉离婚后,男子以账单“答辩状”衡量夫妻感情,欲挽回经济开销。近日,营山法院老林法庭审理了这起“啼笑皆非”的离婚案件。
罗某是营山县人,80后,由于工作繁忙,加之性格较内向,年近三十还未娶妻。2012年,经人介绍后罗某认识了小敏,不久二人办理结婚登记。“3月10日,买菜50元;3月11日,冲话费100元;3月12日,坐车40元……”日常生活中,罗某习惯性地把开支用账本记录下来,日积月累,做得一丝不苟、毫无遗漏。
婚后二人矛盾凸显,并日渐加深。两人性格差异大,交流贫乏,后来干脆互不理睬,“他遇事斤斤计较,爱生闷气”,小敏一再抱怨。半年后二人分开生活。
小敏到法院起诉离婚,罗某推出“账单答辩状”,细数开支明细,要求小敏如数返还。接过“答辩状”,小敏感到不能理解。“一纸账单”记录“生活点滴”,却没能挽留住婚姻,最终,通过老林法庭庭长何礼东的调解,二人达成离婚协议,原告小敏给付被告罗某3万元经济补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