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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女友分手后索要“恋爱费”未果,男子将女友杀死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3-10   点击数:94

  达州宣汉一男子杨勇与女友刚相恋两个月,其间发生经济纠纷分手。要求女友偿还恋爱期间的所有花费未果,于是拿刀捅刺女友,致其当场死亡。“杀了人,我也活不了了。”见女友倒在血泊中,杨勇拿刀欲捅向自己腹部,结束生命,后被路人阻拦,经法院审理,最后判决杨勇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死者家属各种经济损失7余万元。

  脚踏两只船 同居期间又相亲

  2003年,45岁的李凤与丈夫离婚后,于2008年认识了彭华,两人一见如故,不久便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在一起,并生育一女。随后,彭华长期在福建打工,李凤则在达州宣汉南坝镇开了一家理发店,两人生活十分和谐。

  但时间一长,李凤便感到厌烦。2011年8月,李凤经人介绍,与37岁的杨勇相亲,随后立马确定了恋爱关系。同年9月,李凤因患胆结石住院,花去费用5千余元,住院期间,都是杨勇一直照顾她。据了解,杨勇于2010年和妻子离婚,次年便和一女子结婚,但没过多久却又离婚。在恋爱期间,杨勇与李凤一起经营轿车生意,但并不景气,没赚钱反因出了车祸损失严重。

  “你必须要把钱给我,包括做生意亏了的钱,住院费用,还有其它恋爱期间的费用。”杨勇认为这些损失都与李凤有关,于是要求其偿还“恋爱损失”,最终两人因经济问题发生纠纷导致不和分手。

  拿钱未果后 刀刺女友致其死亡

  2011年10月的一天,杨勇在理发店门口找到李凤,索要两人在交往中所用的钱,却遭到李凤拒绝。正巧遇到从福建回家过国庆节的彭华,当时其正在理发店看电视,看到杨勇与李凤发生争吵后,便从厨房拿来菜刀吓唬杨勇,随后被李凤劝止并让其回理发店继续看电视,她自己处理这事。

  “不拿钱,还想砍我,没门儿。”杨勇见状顿生杀念,便左手抓住李凤的衣服,右手持水果刀捅刺其胸部数刀,致李凤倒地死亡。“我杀人了,我也活不了了。”杨勇又用刀对准自己的腹部,欲自杀,后被路人阻拦。看见倒在血泊中的李凤,他立即拨打了110请求警方施救并自首。

  犯故意杀人罪 被判死刑缓期执行

  经检察院提起公诉,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勇因与李凤在恋爱交往中产生经济纠纷而引发矛盾,持刀捅刺被害人致其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杨勇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和罪名成立,法院予以确认。但案发后杨勇有及时报案请求对死者施救的行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可对其判处死刑,不立即执行。最后判决杨勇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死者家属各种经济损失7余万元。

  近日,经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最终做出刑事裁定:核准达州中院作出的刑事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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