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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离婚理由:丈夫外遇,他还当街打伤我!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4-20   点击数:5

  【基本案情】

  小芳(1990年生)与丈夫小凯(1987年生)都是广州本地人,两人相恋四年,于去年底奉子成婚。今年8月,才刚生下孩子不到2个月,小芳便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用小芳自己的话说,自己怀孕以来,老公便一直漠不关心。其间她回娘家休养了好几个月,但老公经常十天半个月连个电话都没有的。

  孩子刚满月,她在家附近散步,便看到老公和另一个女孩手牵手,她当即冲上前去揪住了情敌的头发!没想到老公对自己大打出手,一条手臂被连打带咬弄得伤痕累累。

  于是,小芳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要求女儿归自己抚养,小凯承担每月2000元的抚养费。同时,她还以家庭暴力为由,要求小凯承担2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

  对此,小凯辩称,那名所谓的“第三者”只是自己的客户,两人并无不正当关系,当时也没有牵手。他认为小芳的反应太过激,也让自己很没面子。

  小凯同意离婚,但他也想争取女儿的抚养权(但因女儿尚在哺乳期未能如愿)。小凯最后提出,自己只是一个小公司的业务员,月收入只有1300元,只能承担每月800元的抚养费。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并调解,认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遂判决两人离婚。女儿归母亲抚养,父亲小凯承担每月900元的抚养费。同时,对于小芳主张的家庭暴力,法院认为并无明确证据证实,因此对其2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诉求,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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