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公公婆婆把房子过户给老公了,那这个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吴红
你好,婚内过户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除非公公婆婆书面表示只给男方除外。具体需要看是如何过户的,如果是以赠与的方式给你老公,并且登记在你老公个人名下,属于公公婆婆赠与给你老公的个人财产,跟你没有关系,如果是以买卖的方式过户,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你好,我自己没有出钱,但是对方买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这样有用吗? 2022-09-16 14:50:02 杨聪
你好,实际上一方将个人的房产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属于赠予性质,接受赠予的一方无偿取得财产是不需要出钱的,加了名字赠予行为就已经完成,个人财产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加名,当然是有用的。
孩子的“被探望权”不容忽视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3-27 点击数:26
【法律咨询】
我和妻子在2005年11月结婚,婚后生有一子小杰,2013年因感情完全破裂法院判决离婚,小杰随前妻生活,我每月支付1200元抚养费,判决中未约定探望权的行使方式、时间。自从小杰上学后,前妻便以各种理由阻挠我探望孩子,甚至舍近求远为小杰选择一所寄宿制学校,完全不给我机会和小杰相处,我已近半年多没见过儿子。请问:我该怎样才能见见孩子。
【律师答复】
成都资深家庭律师沈辉:郭先生有权探望自己的孩子。《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所以,郭先生可以在恰当的时间、地点行使探望孩子的权利,郭先生前妻作为孩子的直接抚养人有义务协助郭先生行使探望权。郭先生所提的问题是许多离异父母都可能遇到的难题,但可明确一点,离婚虽解除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却并未割裂父母子女之间关系,探望孩子是父母的义务,也是权利。
维权途径:郭先生可与前妻协商,约定探望权行使的方式、时间。如前妻仍阻拦郭先生行使正当的探望权,郭先生可依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4条规定向前妻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行使作为孩子父亲正当的探望权。
最后,值得提醒大家,探望权不但有利于弥合家庭解体给父母子女之间造成的情感伤害,还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父母的探望权和孩子的被探望权任何人都不能肆意剥夺。同时,探望权的行使以保护子女的最佳利益为前提,因此探望权的行使方式、时间都以不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学习为宜。
上一篇探望权没有约定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