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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前妻偷改儿子姓氏 男子拒付抚养费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4-14   点击数:40

  两年前绵阳市民郭某和前妻孙某协议离婚,儿子的抚养权归孙某,郭东每月需向孙某支付1200元的抚养费。然而在2015年3月,孙某因为前夫不按时支付抚养费准备进行起诉。对此郭某表示他是因为前妻偷改了儿子姓氏所以才拒绝给抚养费的。律师表示按照法律规定,郭某必须按时支付抚养费,但孩子的姓氏通过私下解决是可以恢复的。

  2013年3月,绵阳市民郭某与孙某因为感情问题协议离婚。当时他们签订了一个离婚协议,除了一些财产分割之外,儿子的抚养权归孙某,而郭某需要每月按时支付抚养费。“当时协议中明确写了,每月10号他需要给我们母子1200元的抚养费,可从去年10月开始他就不给钱了。”孙某说。

  孙某表示她和郭某为抚养费的问题沟通过几次,可对方一直都不肯支付,所以她便找来律师准备起诉维护自己和孩子的权益。

  郭某表示不给抚养费是有原因的,“当初给抚养费这条也是我主动提出来的,那也是我儿子。可去年我前妻瞒着我偷偷把儿子的姓改成了她的,这一点我无法忍受,我毕竟是孩子的父亲。所以我才停止支付抚养费,这事换谁能受得了。”郭某说,除非前妻将儿子的姓氏改过来并向他道歉,否则他就不会支付抚养费。而孙某承认更改了儿子的姓氏,但拒绝郭某要她道歉的要求。

  法典律师事务所沈辉律师表示,根据法律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抚养费。“因为孩子的姓氏既可以跟父亲也可以跟母亲,这在法律上都是允许的。所以孙某的做法并没有违反法律规定。但是郭某拒付抚养费却不对,必须按月进行支付。而他们孩子姓氏的问题只能由双方私下协商解决。毕竟之前也是一家人,而且经常更改孩子的姓氏对孩子本身也不好,所以希望他们不要因此进行过多的争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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