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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易被错误认知的遗产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12-17   点击数:8

  司法实践中,某些情况,大家容易对某些财产是否属于遗产、是否可以分割产生错误认知,主要包括:

  1、夫妻共同财产与遗产的关系

  出于尊重老人或某种忌讳,在夫妻一方去世的情况下,很多家庭往往并不进行遗产的分割,默认遗产归在世一方老人处置。如果保持这种状态,直到在世一方也去世,且都无遗嘱,所有子女按法定继承分配践产,对分割方案实际是没有影响的。

  但是,如果一方去世后就进行分割,或一方去世后未分割,而后去世一方以自己的意志立遗嘱处分了全部同财产,如果错误认知了遗产范围,就可能会发生问题。

  在夫妻一方去世时,去世一方的个人财产及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份额才是遗产。

  准确认定遗产范围要结合《婚姻法》和相关婚姻财产制度确认。基于夫妻共同财产制度,不能单纯以表面属名人确定所有权归属,不论是婚姻期间取得的房产还是存款,如无特殊约定,不能因为登记在夫的一方名下,就认为属于夫的个人财产,应理解为夫妻各一半份额。

  去世一方的一半财产份额为遗产,在世一方的一半份额归在世一方自己,且按法定继承规定,在世一方还要参与去世一方的遗产分割。

  2、某些与死者有关的财产不属于遗产

  在交通事故或工伤事故等事件中死亡的,肇事者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抚恤金、赔偿金一般不属于遗产范围。

  按相关法律规定,其支付理由和对象都是针对死者的家属或生前抚养的人的,所以不能按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的原则处理,而要根据其支付的理由确定分割方案和归属。有的直接相关计算依据归相应被抚养人或亲属,有的按均分原则在相关亲属间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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