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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过户给老公了,那这个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吴红
你好,婚内过户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除非公公婆婆书面表示只给男方除外。具体需要看是如何过户的,如果是以赠与的方式给你老公,并且登记在你老公个人名下,属于公公婆婆赠与给你老公的个人财产,跟你没有关系,如果是以买卖的方式过户,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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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没有出钱,但是对方买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这样有用吗? 2022-09-16 14:50:02 杨聪
你好,实际上一方将个人的房产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属于赠予性质,接受赠予的一方无偿取得财产是不需要出钱的,加了名字赠予行为就已经完成,个人财产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加名,当然是有用的。
保姆能否继承雇主的遗产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3-25 点击数:81
【基本案情】
2000年3月31日杭州市69岁的老人叶瑞亭因病去世了,这位生前默默无闻的老人,死后却引发了一场轩然大波,老人生前立下遗嘱,将他价值百万元的财产,全都留给了曾在他家做过保姆的乡下妹子吴菊英,并到公证机关作了公证。而她的亲身女儿却没有分得一分一厘,这使老人的子女愤怒异常,怎么也想不通。接受遗产的小保姆吴菊英,从17岁来杭州到现在已有8个春秋,8年来,她与叶瑞亭朝夕为伴,相互照顾,情同父女,这份遗嘱也确实是老人的真实心愿,那么对于这样的遗嘱,法院将如何判决?叶瑞亭的女儿能否得到这笔遗产呢?
【以案说法】
成都资深婚姻家庭律师沈辉:
如果被继承人利用遗嘱的方式,将遗产遗赠给其他的社会成员,比如为他生活尽了很多照顾的小保姆、还有其他的邻里、朋友,在法律上我们要有这样的一个基本的理念,这就是第一尊重立遗嘱人他本人的意愿,他对于个人财产的处分是他行使所有权的一个基本内容,这是第一。第二,遗嘱的内容是否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他必要的继承份额,如果他的女儿是处在一个缺乏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状况之下,那父亲对遗产全部的遗赠给小保姆,肯定这个遗嘱的内容会发生无效的情形,但是如果他的女儿不缺乏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他的父亲基于对于小保姆的这种感激之情,把个人财产做了全部的遗赠,法律上还要去维护立遗嘱人他的真实意见表示。
遗嘱内容真实有效,小保姆应当获按照遗嘱获得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