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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约定将个人所有的房屋与另一方共有,但没有办理房产加名登记,赠与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吗? 2021-12-27 09:51:03 李丽霞
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全部赠与另一方,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民法典》关于赠与一章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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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应当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罗京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浅谈婚前财产调查的必要性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6-11-02 点击数:16
婚姻律师在线
可能婚姻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一个神圣而且美好的东西,而且确实在进行婚礼的时候我们的爱情就将成为一个永恒的存在,很多的 时候我们都应该对于自己的婚姻有更多的现实看法。现在有很多的人都开始做起了婚前财产调查,可能有人觉得我们的婚前财产调查是对于我们的爱情的一种侮辱,但是有的时候我们又有必要必须要去做一些婚前财产调查,现代人都应该生活的更加的现实和理性,对于这方面的调查能够更加的帮助我们理性的去处理一些问题。
其实我们的爱情能有多久的保质期呢?很多的人都会产生这样的疑问,而我们也应该拥有更多的对于自己权益的保护措施,现在每年结婚的人有很多很多,但是每年离婚的人也有很多,我们可能更多的人对于婚姻和爱情没有更好的认识,所以才会导致我们拥有更多的烦恼,或者我们离婚只是因为我们不适合。结婚和谈恋爱是两个概念,如果我们不能够更好的对于这两件事情进行区分的话,我们的婚姻可能是维持不了多久的。离婚的人那么多,到了离婚的时候总是会有大把的人对于婚姻财产的分配问题而产生分歧,双方都想要获得更多的财产,但是就是因为我们没有进行婚前财产调查所以不能够得到更好更公平的分配效果,所以对于大部分来说应该更加理性的选择婚前财产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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