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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俩盗伐林木事发后让老父亲“顶包”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2-29   点击数:8

  3人倒运非法盗伐的国有林木,被办案民警抓了个现行。然而,一名60多岁的老人主动找到办案民警,称树木是他用油锯盗伐的。事情真是这样吗?

  查盗伐林木案 老人来投案

  昨日,吉林市森林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说,1月13日下午3点多,舒兰市小城森林公安派出所民警接舒兰林场工作人员报案称,舒兰市天德乡邓家村六社南山有人正在盗伐林木。

  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正在倒运木材的曹某某、谢某某、康某某当场查获。经现场勘验,涉案现场为国有林,经林业技术人员鉴定,现场共计砍伐杨树99棵。

  办案民警正要将倒运木材的3名嫌疑人带回讯问时,一位卞姓老人主动找到办案民警称:“山上的杨树是我砍伐的,这3个人是我雇来倒运木材的。”

  经讯问,3人均称杨树是卞某某砍的,他们是被雇倒运砍伐的杨树。卞某某63岁,系舒兰市天德乡邓家村五社农民。讯问中他称树是他一个人用油锯砍伐的。

  1月14日,曹某某、谢某某、康某某因涉嫌非法运输盗伐林木被取保候审,卞某某被刑拘。

  解开疑点 老人承认“顶包”

  一名60多岁的老人可能砍伐这么多的树木吗?民警继续深入案发地进行走访。据当地群众反映,案发期间,有人看见卞某某的儿子卞某经常出现在案发现场,且案发后不知去向。还有人反映卞某在2015年秋天还砍伐了一车落叶松。

  随后,办案民警在卞某某家住房东侧其邻居家空场内,发现一堆砍伐的落叶松,又在邓家村六社西南山发现一处布满落叶松伐根的现场。共计被砍伐落叶松58棵。

  另有村民反映,卞某某从入冬开始就到舒兰市女儿家看孩子,这期间没见他回到屯里。民警又赶到舒兰市其女儿居住小区调查,证实了此事。

  “大量证据证明,卞某某没有作案时间。”杨凤翔说,而且民警让卞某某拿着他提供的作案油锯现场操作,他却称自己岁数大,拒绝操作。最终,卞某某承认根本不会使用油锯,他是为了给儿子开脱罪责而“顶包”。

  嫌犯投案 交代有“内鬼”

  此后,民警加大对卞某的抓捕力度。1月20日上午,卞某主动投案,并交代是伙同舒兰林场护林员许某砍伐的杨树。

  民警依法传唤许某及卞某的妻子郭某。许某矢口否认与卞某砍伐杨树及落叶松的犯罪事实。而卞某和郭某均供述,他们一起砍伐完落叶松后,许某曾和他们共同商量打算将砍伐的落叶松销往舒兰市一家个体木材加工厂,但该加工厂老板看没有采伐手续就没收。

  根据这一线索,办案民警找到王某、李某以及刘某了解情况,3人均指认,是许某领着他们去该加工厂销售的落叶松。

  1月20日,许某、卞某因涉嫌盗伐林木被刑拘;卞某某和郭某则被取保候审。

  “零口供”照样办成铁案

  由于许某始终否认犯罪事实,民警继续加大对卞某、郭某的讯问力度。卞某供述,他在砍伐杨树时,许某曾给他送过汽油。许某还曾让一个叫“大军”的人来到他砍伐杨树的现场。民警几经辗转找到这个叫“大军”的丁某某。他承认受许某之托,到过砍伐杨树现场。

  此外,民警在卞某家中找到了砍伐杨树所使用的绿色油桶,正是许某所保管使用的油桶。至此,通过一系列人证、物证使该案在许某“零口供”的情况照样办成了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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