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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有财产和共同财产的区别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6-10-25   点击数: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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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共有财产

  共有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项财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如家庭财产是共有的,合伙的财产是共有的。

  共有可分为和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1)按份共有

  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项财产按各自的份额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具体来说:

  1、按份共有的共有人按自己的份额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如合伙企业的盈亏对内都是按照当初出资的份额来享受或承担。

  2、在处分共有财产时,应协商一致进行,如不能协商一致,按照份额占一半以上人的意见处理,但处理时不得损害其他共有人的利益。

  3、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共有财产的权利,但优先权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行使,否则就丧失这个权利。

  (2)共同共有

  所谓共同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项财产不分份额、平等地享有所有权,主要形式是夫妻共有财产和家庭共有财产。如房屋、家具、家庭日常生活用品等。对这些财产每个共有人都平等地享有所有权,没有权利大小、义务多少的区分。

  二、共同财产

  共同财产,即法律上所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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