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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过户给老公了,那这个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吴红
你好,婚内过户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除非公公婆婆书面表示只给男方除外。具体需要看是如何过户的,如果是以赠与的方式给你老公,并且登记在你老公个人名下,属于公公婆婆赠与给你老公的个人财产,跟你没有关系,如果是以买卖的方式过户,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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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没有出钱,但是对方买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这样有用吗? 2022-09-16 14:50:02 杨聪
你好,实际上一方将个人的房产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属于赠予性质,接受赠予的一方无偿取得财产是不需要出钱的,加了名字赠予行为就已经完成,个人财产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加名,当然是有用的。
我国婚姻家庭的属性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6-11-10 点击数:15
婚姻家庭律师网
一、我国婚姻家庭法的概念
婚姻家庭法是规定婚姻家庭关系借以发生和终止的法律事实,以及婚姻家庭主体之间、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和。这一概念是就实质意义上的婚姻家庭法而言的,而不是仅就形式意义上的婚姻家庭法而言。婚姻家庭法中既包括婚姻法规范,又包括家庭法规范。婚姻家庭法是通过规定婚姻家庭关系借以发生和终止的法律事实,通过规定有关主体的权利义务,实现其调整作用的。这是婚姻家庭法特有的调整方法。这与其他法律中的调整方法有明显区别。
二、从调整对象上看,婚姻法有何特点?
⑴ 婚姻法是适用范围极广的法律。婚姻家庭是普遍存在的社会关系,所有社会成员都是现实和未来的婚姻家庭主体;
⑵ 婚姻法在内容上具有鲜明的伦理性。我国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的一致性在婚姻法中表现得特别明显;
⑶ 婚姻法中规定的大部分是强行性规范。当一定的法律事实出现时,便引起了相应的法律后果。婚姻法上的身份行为不同于一般的民事法律行为,是不能附加任何条件和期限的。
三、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是什么?
⑴ 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是指婚姻家庭赖以形成的自然因素。如男女两性的生理差别,人类固有的性的本能以及通过自身蕃衍而形成的血缘联系等。这种自然属性是婚姻家庭关系区别于其他社会关系的重要特征。如果没有上述种种自然因素,人类社会根本不可能出现婚姻家庭。因此,对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应给予足够的重视。某些自然规律对婚姻家庭所起的作用,正是以这种自然属性为根据的。
⑵ 婚姻家庭的社会属性,是指社会制度赋与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婚姻家庭是一定的物质社会关系和一定的思想社会关系的结合。作为社会关系的特定形式,婚姻家庭与社会诸关系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它依存于一定的社会结构,具有一定的社会内容。婚姻家庭的本质和发展规律,只有从社会制度及其发展变化中才能得到科学的解释。
⑶ 我们要正确认识二者之间的关系,决不能夸大自然属性对婚姻家庭的作用,也不能将二者等量齐观,而要分清主次。社会属性是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是研究婚姻家庭的唯一正确的出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