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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与转继承有以下几点区别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1-05   点击数:8

  第一,两者的使用条件不同。转继承是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钱死亡时使用,此时继承人已经取得了继承遗产的权利,只是尚未实际取得遗产。代位继承是继承人作为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无法取得其应当取得的继承遗产的权利,有代位继承人代表被代位继承人参加继承,取得被代位人的应继份额。

  第二,两者的适用范围不同。转继承及可以使用于法定继承中,也可以使用于遗嘱继承和遗赠中。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中。

  第三,两者的继承人范围不同。转继承人可以是被转继承人的若干合法继承人,其中包括各合法法定继承人,也包括被转继承人生前订立的遗嘱中确定的遗嘱继承人。而代位继承人则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第四,两者的继承内容不同。转继承中,因为被继承人和被转继承人相继死亡,因此转继承人所继承的不仅包括被继承人的权利义务,而且还包括,偶被转继承人的权利义务。而代位继承中代位继承人代替被代位人所继承的,只是被继承人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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