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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丧失的“傻妻子”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6-11-16   点击数: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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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出民政局大门,张氏白了他一眼,长长的叹息了一声,扭头向东走。望着她远去的背影,李力思绪千万,她有什么错?不就是鸡毛蒜皮小事和自己吵闹么?有必要离么?他突然感到这婚离的有些唐突,可后悔已晚,现已办完了手续,撕毁了终生婚约,成了孤家寡人,算了吧!转身西行而去。从此,二人分道扬镳,形同陌路。人们谈论婚姻时提出个“七年之痒”理论,在这对夫妻身上得到了应验,他们正好结婚七年。

  平静了几天,日子还得过。朋友建议:你现在是腿肚子贴“灶王爷”人走家搬,无牵无挂,何不买辆车跑运输?李力接受了建议,购置了一辆双排座货车,一心一意天南海北的跑起了运输生意。三年下来,虽说没发大财,但小钱不断,购置了一套近百平方米的楼房。

  一天,李力送完货,回到城里和朋友相聚,席间偶然听人谈起前妻,说张氏离婚后没有再嫁,日子过的艰难。李力不禁心里一动。自离婚后,李力时常回忆起前妻的好处:虽说不算是天仙,但绝不是难看女人;吃苦能干,不和别人比吃穿;反观自己在外面不顺心回家撒气,婚姻的破裂,自己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特别是买了新房后,在家独处,回想起前妻不免常常自责。这回听了朋友的介绍,他感到自己有责任帮助张氏。

  离婚后的第三年年末,李力第一次来看张氏。这是一个破旧的阁楼,简陋的家具上摆放着各种药瓶。面对前夫的到访张氏感到非常突然,而后百感交集,眼泪夺框而出。在李力的追问下,讲述了离婚后自己的艰辛经历。离婚后,张氏的日子过得十分窘迫,先是单位减员下岗,后给人打工不但没挣着钱,反而被骗。特别是去年患上严重的胃病,无法工作只能在家休养,靠街道每月发给的低保度日。亲朋好友开始还可以,时间长了纷纷离她而去,人间冷暖感受已深。对当初自己提出离婚十分后悔。听了张氏的讲述,李力落下同情的泪水,决心帮助前妻渡过难关。他把张氏送到医院进行了全面检查,针对胃病进行了住院治疗。住院的几天,李力更是跑前忙后,端茶倒水,尽心竭力的照应着。慢慢的张氏的胃病好了,脸上也露出了少有的笑容。几天的往来,二人的心又贴到了一起,日见亲密。出院后张氏直接搬到了李力新家,宴请过亲朋好友,再次过上夫妻生活,对外便称复婚和好。

  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李力与张氏过了几年平静的生活,然而今年初发生了一件大事,对张氏来说可谓天塌了下来。一场大雪过后,李力外出送货时在102国道发生车祸身亡。交警认定对方承担主要责任,在交警的调解下,对方赔偿了二十多万元。但是,让张氏没有想到的是这些钱全被李力的父亲领走,而且李家父亲还不承认张氏这个儿媳,将她赶出了她和李力居住的楼房。张氏气愤之余,一纸诉状将李家父亲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以“妻子”的身份由她继承李力的赔偿金及遗产楼房。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氏与李力虽属原配夫妻,但在离婚后同居虽然表面上和好复婚,但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手续。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否则属非法同居,不受法律保护。因张氏与李力系非法同居,因此不能继承李力的遗产,法院判决驳回张氏的起诉。听到判决结果,张氏非常后悔,悔当初为什么不补办法律手续!但后悔已晚。

  婚姻律师建议:1、离婚男女复婚时,一定不要忘记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手续,使自己的婚姻合法化;2、遇到此案中张氏情形时,可以申请法院进行析产,对于应当属于自己的财产份额,不应当作为遗产处理;3、我国婚姻法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此案中,张氏同李力共同生活多年,对整个家庭也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同时她属于被继承者扶养的对象,因此,在被继承人的遗产中也可适当的分得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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