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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存在瑕疵的法律后果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1-11   点击数:10

  登记结婚存在瑕疵主要是指单方办理结婚登记或他人代办登记的情形。这些情形都属于结婚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未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涉及结婚是否属于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当事人往往认为结婚登记存在下次,该婚姻关系就是无效或是可以撤销,要求法院撤销该婚姻关系。其实不然。婚姻登记行为是一种行政行为,是婚姻登记机关依法履行结婚登记的法定职责的行为,如果结婚登记的行为存在瑕疵,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该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而且登记瑕疵并不必然导致该婚姻登记被依法撤销,法院一般会综合考虑程序瑕疵是否严重且明显,以及是否有利于对婚姻关系稳定的保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婚姻登记行政案件原告资格及判决方式有关问题的答复》,婚姻关系双方或一方当事人未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婚姻登记,且不能证明婚姻登记系男女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当事人对该婚姻登记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撤销。如果有权起诉婚姻登记行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提前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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