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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中常见的十个法律问题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6-11-01   点击数:7

离婚诉讼律师

  一、房屋婚前买婚后办的房产证,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目前司法实践一般将婚前以个人名义购买的房屋产权的归属分为以下几种情形分别处理:

  1.婚前以个人名义购买,并且已经支付全额房款,则该房产在婚后仍属于个人财产。

  2.婚前以个人名义购买并且有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以自己存款还贷,该房产婚后还贷部分和房屋升值部分属共有财产。婚前所偿还银行部分的按揭款及计息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3.婚后以个人名义购买,在没有约定属于一方财产的情况下,该房屋属夫妻共有财产。

  二、婚前存款婚后有变动是否仍为个人财产?

  如果对于婚前个人存款的归属双方没有协议也没有公证,那么婚后仍属个人财产吗?另外,如果这部分婚前个人存款在婚后作为家庭开支使用,那么离婚时,能否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这部分被使用的婚前个人存款呢?

  对于婚前个人存款,只要能证明是婚前取得的财产,不需要公证或协议,都应认定为个人财产。但是如果这部分婚前个人的存款在婚后用于家庭生活开支了,一般认为是自愿将婚前个人财产投入共同生活使用,离婚时不可以要求返还的。

  三、婚前向亲友借款作为彩礼,离婚时可否作为共同债务一起承担?

  根据我国目前相关法律规定,属于以下情形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因此,若因婚前向亲友借款作为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返还彩礼。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哪些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我国现行婚姻法律法规,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6、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五、父母为双方出资购买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在法律上应当认定为是父母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如果父母明确表示是赠与双方的,则应当为夫妻共同财产。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在法律上认定为是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此时,若父母明确表示是赠与一方的,则应认定为这一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六、对已成年子女,父母是否应当给付抚养费?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对于已成年子女,父母一般不需要继续支付抚养费,但是已成年子女尚未独立生活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父母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七、子女抚养费给付的时间和方式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抚养费给付的时间存在以下情况:1、未成年的,至子女成年,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2、如果子女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维持生活的主要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而抚养费的给付,对于有条件的父或母,可以一次性给付;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

  父母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由一方全部负担子女抚养费,该协商是有效的。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愿意承担全部抚养费的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成长所需费用,则不可以。

  另外,即是父母双方达成上述协议后,经过一段时间,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也可以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另一方不愿意的,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八、离婚时继父母是否要支付继子女的抚养费?

  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其曾抚养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应当由生父或生母继续抚养,法律也不要求继父母给付继子女抚养费。如果继父母同意抚养继子女或给付抚养费的,法律也不反对。

  九、离婚后养父母是否要向养子女给付抚养费?

  对于养父母是否要向养子女给付抚养费这个问题,我国相关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夫妻双方收养的子女,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后收养的子女,在没有解除收养关系前,应按照法律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承担养子女的抚养费。

  十、母可否因孩子改姓而拒付抚养费?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支付抚养费的父或母不得以孩子改姓为由而拒付子女的抚养费。但是如果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的,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由法院责令恢复孩子原姓氏。因此,离婚后子女变更姓氏不能作为父母拒付抚养费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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