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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约定将个人所有的房屋与另一方共有,但没有办理房产加名登记,赠与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吗? 2021-12-27 09:51:03 李丽霞
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全部赠与另一方,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民法典》关于赠与一章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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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应当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罗京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补领离婚证需要什么手续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6-12-01 点击数:75
离婚证丢失了,怎么办?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补领离婚证。那么补领离婚证需要什么手续?包括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审查、登记、发放离婚证等阶段。下面由律师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补领离婚证需要什么手续
1、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2、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3、审查: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4、登记:交纳登记费9元,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离婚证,填写《补领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5、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离婚证书。
二、离婚登记的条件
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对申请人的离婚申请有管辖权;
2、申请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
3、申请离婚的夫妻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申请离婚的夫妻双方持有双方签名或按有指纹的离婚申请书,其内容是其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申请书中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达成一致意见;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事馆颁发的结婚证;
6、申请离婚登记双方各自提交二张二寸单人近期免冠照片;
7、提交个人身份证、户口本、或者其他能证明其个人身份的有效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