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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生子抚养纠纷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3-22   点击数:9

  【案情】
  2006年,已婚男王某经过某知名网站认识了未婚的陈某,后来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三个月后,两人开始同居,没过多久陈某发现王某有家室,然后两人发生了激烈的争执,2007年4月,两人分手。分手后不久,陈某发现自己怀了王某的孩子,并将此事告知了王某,王某迫于压力,对陈某进行了经济补偿,并协助陈某办理了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随后,王某更换了电话,并改变了住址,使陈某无法再联系上王某。最终陈某向法院起诉王某追索孩子的抚养费。
  【判决】
  2010年9月,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王某的代理律师一直否定陈某与王某存在任何关系,拒绝支付所有费用。陈某的代理律师向法院提交了照片、证人言语、出生医学证明书等依据,但无法提供陈某与王某有关系的直接证据,但是抓住了十分重要的一点,即孩子出生医学证明,上面清楚的显现出了王某为孩子的父亲,进而陈某的代理律师提出了要求对孩子作亲子鉴定,来鉴定王某与孩子的关系。而王某回绝作亲子鉴定。
  在法院调停无效的情况下,法院最后作出了判决,支持了陈某的代理律师的观点,判令王某与孩子具有亲子关系,每月向孩子支付抚养费1300元,直至孩子独立生活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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